主要职责:
1、对有关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组织讨论、修改,并将修改意见综合上报;
2、对区人大常委会需要讨论决定的有关政法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
3、对“一府两院”对口部门呈报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情况汇报进行审阅,提出审议意见;对“一府两院”和镇人大及镇政府作出的有关政法方面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及时提出意见报常委会审议或督促有关部门纠正;
4、受理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意见和建议;对违法渎职,侵犯人民民主权利和群众利益且影响较大的事件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常委会报告;
5、对有关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6、对政府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7、做好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和法律,做好普及法律常识的有关工作;
8、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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